對此,北檢下午也發出新聞稿嚴正表示,檢察官於偵訊時均同時有2套錄音設備同步錄音,針對蘇震清律師團質疑,檢察官已於法庭中明確表示,該影音光碟音質雖有雜訊,然與人為變造全然無關。
北檢強調,偵訊室備有相同內容的連續錄音檔以供檢證,且該次偵訊,李恆隆的3位辯護人均全程在場,偵訊結束並經受李恆隆及律師團確認筆錄無訛才簽名。
檢察官黃嘉妮在法庭上言詞犀利,她說檢察官在偵查中就知道蘇震清不是一般人,而是有重大影響力的立委,檢方打擊的是犯罪,從偵查一啟動就如履薄冰,從檢察官、調查官、書記官到法警,全都注重程序與實質正義,李恆隆認罪、自白全都連續正常收音錄影,相關證詞完全出於任意性陳述,檢察官絕對沒有不當取供、談條件或逼供。
黃嘉妮更借力使力,話鋒一轉提到,北檢的案件不論質或量都很重,偵查設備因過度使用,部分機器效果不彰,希望立法院幫忙更新目前的錄音影設備,才能避免偵查過程遭人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