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遭性侵的女學生表示,男碩士聽到她講這句話後突然靠近她,一邊解開褲頭、一邊強壓她的頭部意圖口交,還好其他當場同學阻止,才沒有發生憾事。女同學不甘受辱,反告男碩士性侵,還要求民事賠償。
但男碩士反駁,聚餐中只是同學互相開玩笑,雖有解開皮帶靠近女同學,不過完全沒有碰到對方,更毫無女同學所稱狀況。另名同學作證稱,當下他看到男碩士解開皮帶靠近,還碰了一下女同學的後腦杓,避免讓她看到不雅畫面,所以沒有強逼口交的狀況。
其他同學作證雖然不能肯定碩士生有無「壓頭」逼口交,但他並未碰到女同學、也未拉下拉鍊,男碩士因而獲檢方不起訴處分。女同學申請再議與交付審判,法官認為,男碩士雖在Line群組向女同學道歉,也僅證明是為解開皮帶的脫序行為道歉,猥褻事實罪證不足,予以駁回。目前剩民事賠償仍在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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