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0 10:10 臺北時間

女控男碩士壓頭逼當眾「口愛」 地檢署偵查真相被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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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一名女子聲稱男碩士解開褲頭強壓女子要求口交;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攝影師:Helena Lopes,連結:Pexels)★《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一名女子聲稱男碩士解開褲頭強壓女子要求口交;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攝影師:Helena Lopes,連結:Pexels)★《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2018年時,一名北部某國立大學的男碩士生與多名同學聚餐,酒酣耳熟後,一名女同學突稱「學長喝那麼多,等一下會不會硬不起來」,沒想到碩士生聞訊後,竟解開褲頭強壓女子要求口交,被學校性平會認定男碩士有強制性交行為,因而遭移送法辦。但案經地檢署調查,甚至交付審判均遭駁回,男碩士生獲不起訴。
稱遭性侵的女學生表示,男碩士聽到她講這句話後突然靠近她,一邊解開褲頭、一邊強壓她的頭部意圖口交,還好其他當場同學阻止,才沒有發生憾事。女同學不甘受辱,反告男碩士性侵,還要求民事賠償。
但男碩士反駁,聚餐中只是同學互相開玩笑,雖有解開皮帶靠近女同學,不過完全沒有碰到對方,更毫無女同學所稱狀況。另名同學作證稱,當下他看到男碩士解開皮帶靠近,還碰了一下女同學的後腦杓,避免讓她看到不雅畫面,所以沒有強逼口交的狀況。
其他同學作證雖然不能肯定碩士生有無「壓頭」逼口交,但他並未碰到女同學、也未拉下拉鍊,男碩士因而獲檢方不起訴處分。女同學申請再議與交付審判,法官認為,男碩士雖在Line群組向女同學道歉,也僅證明是為解開皮帶的脫序行為道歉,猥褻事實罪證不足,予以駁回。目前剩民事賠償仍在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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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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