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就讀南投縣某高中的A女,2017年因故休學,她為了賺取生活費與日後復學的學費,向家中長輩的結拜兄弟李姓男子學習水電技術,並在其工程行擔任學徒,她萬萬沒想到,第一天上班,師傅就藉口教學,將她壓在沙發上強吻,並撫摸胸部、臀部。
由於對方是長輩、師傅,又是通家之好,A女隱忍暗泣,但李男卻變本加厲,隔天見四下無人,竟然在沙發上性侵A女得逞,第3天,惡狼師傅說,若要領取工資,就得與他做愛,而A女寧可做白工,也不願讓李男上,而李男遭拒,乾脆霸王硬上弓,連續2次在沙發性侵A少女。
少女終於鼓起勇氣向母親求援,她傳簡訊說:「我發生很嚴重的事」「我很想死」「但我跟你說你先有心理準備」「不要自責」「我工作時被將軍廟那個老頭侵犯」「復學前的時候」「我實在不想講他」…… 「可是我沒保護好自己」「你會不會氣我」「從今以後不會再這麼相信人」。
少女的父母氣炸了!立刻報警逮捕李男,檢方查出,受侵害那幾天,少女在筆記本裡寫著:「他(李男)問過色色的事情,像是『有沒有性行為過』、『想去汽車旅館?我覺得下面很癢』」;少女還在日記控訴:他「每天都帶我去,強迫我脫下衣服跟他做性行為(我非常的反抗一直恐懼發抖)」「我嚇到回家都在發抖」等語。
全案一審終結,南投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判處李男8年刑期民事部分一審則判賠153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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