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過80的陳瑞昌歷經「一個青春」的纏訟,在記者會上仍顯得面光紅潤,但講到愛迪達仍是氣憤難平,不厭其煩的再次強調「將門的倒三角形商標早在1982年就在台灣註冊。」而愛迪達是直到1990年才註冊,足足就晚了將門的商標8年,氣憤說到「明明就是愛迪達抄襲他!」,結果愛迪達還在26個國家追殺他。
「將門」(JUMP)表示,「愛迪達」(ADIDAS)為搶奪全球的商業利益,挾其雄厚資力,在世界各國,包含台灣主動發起攻擊,除以律師函恫嚇要求下架並銷毀JUMP之商標產品外,更提起大規模商標異議、評定及訴訟,無端指控JUMP抄襲ADIDAS於台灣註冊登記在後的商標,使JUMP喪失多國市場及通路,30多年來經濟損失已達難以估算程度。
陳瑞昌強調法院對將門不公平,只因為台灣法院認為「台商告外商」不可思議,自降國格影響到判決。台北市議員徐立信則表示,台灣政府保護台商是天經地義,為了讓所有台商可以站在世界的頂端,政府都應該要挺身而出,呼籲院方、監委應該要開庭再審,讓台商在世界上獲得商標財產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