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姓前股東告訴本刊,他19歲打工時就認識李佳霈,當時李是高雄知名主題餐廳「現代啟示錄」的主任,他則是工讀生,後來因要入伍服兵役離職,但仍與李保持聯絡。2008年退伍後,邱在李的介紹下,到她丈夫擔任主管的航運代理公司上班。
隔年,李佳霈和丈夫自立門戶開設航運公司,邱男也跟著2人到新公司一起打拚。一年後,李告訴邱,原本的股東要退股,希望邱能夠承接入股,表現對公司的向心力,邱為感念李佳霈夫妻多年的提攜,便以父親的房子作抵押,向銀行貸款150萬元入股,當時公司股東只有他和李佳霈夫妻3人。
邱男入股後不久,李佳霈又告訴他,因為公司需要周轉金,須由2名股東當連帶保證人,向銀行貸款。邱男因為信任李佳霈,認為她不可能害他,加上李佳霈夫妻名下的資產一定比自己多,就算公司未來還不出錢,銀行要追債,也會先找他們,因此同意簽名當保人。隔年,李又要邱再簽文件,向銀行增貸。
邱男說,雖然自己有股東身分,但其實只是一個領薪水和獎金的業務員,完全沒看過公司的財務報表,至於股利分紅,只有一開始領了十多萬元,之後每年都領3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