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判決書指出,這名90歲的老翁家住台北市,家人因他罹患巴金森氏症,於去年10月底透過仲介公司協助,找到菲律賓籍女子擔任看護。但老翁從去年11月至12月間,以每週3次的頻率,觸摸被害人的胸部、臀部,還意圖親吻女看護,甚至要求女看護在其生殖器上塗抹乳液。
不僅如此,老翁還藉由與女看護接近的機會,逕自拉開她褲子的鬆緊帶,要求查看其私處。被害人不堪受辱,去年12月底撥打「1955」申訴,並報警處理,警方受理報案後協助女看護作筆錄,老翁也被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勘驗被害人蒐證的影音檔案,只見老翁對被害人說「要看肚臍下面一點」「我不是給妳摸啦」「我這樣抱妳都不痛快」「親妳沒有辦法給我親」「我跟妳抱抱安慰妳」等猥褻之語,加上被害人提供的犯罪現場圖,將老翁依利用權勢猥褻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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