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上週表示,行政院絕對用最嚴謹的態度,讓國人食品安全有保障,並公布「未查廠不給進口」「逐批查驗才進口」「部位列號管源頭」「標示跟著肉品走」「校園只用國產肉」等5大做法。
外界批評未進一步在產品上標示是否有無萊劑,且美超市有標誌萊劑豬肉。衛福部長陳時中則表示,以法律訂出殘留容許量是安全上的必要性,美國超市豬肉標示萊劑是自主標示不是法律規定,相信台灣市場交易也會走向這樣的路。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王美花今天表示,陳時中的說法意思是民間機構可自主另外標示,政府規定就是符合國際規範,既然已規定萊劑容許量就是安全的。
報導稱,她強調,這個議題要非常客觀來看,台灣既已開放此品項也訂了容許量,就是容許的;如要標示,其他添加物是否都將另訂指標?王美花也指出,此要求完全不符合國際上規範跟要求,台灣應思考如果要加入國際組織,很多時候要思考是要符合國際想法,還是比較多的政治性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