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11月29日)召開臨時記者會,指揮官陳時中指出,為避免有掛一漏萬情形,因某些無法設想情況阻礙國人返台,諸如某些國家雖可做核酸檢驗,卻須排隊很久,或報告取得時間不穩定,提出文件證明非刻意避免檢驗並主動切結,入境後自費採檢可不罰;但未提報告又無證明文件或不願切結者,以及事後研判無正當理由,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罰1萬至15萬元。
由於數名印尼移工持陰性證明入境,卻於集中檢疫期間確診,外界質疑該陰性報告有造假嫌疑;對此,莊人祥表示,目前印尼提供的的陰性報告標示CT值大於35,看起來與台灣並無不一樣,至於有傳出網路販售偽造陰性報告一事,莊人祥表示,會做歸類收集,讓前線檢疫人員研判,也歡迎民眾檢舉,只要被抓到就可依《傳染病防治法》58條,可罰1萬至15萬元。另外周志浩也補充說道,故意拿偽造報告也會涉及偽造文書的刑責,提醒民眾不要有僥倖心態。
媒體詢問,入境者皆須備有PCR檢驗陰性證明,但要如何分辨真偽?又是誰來認定?周志浩回應,必要時會抽查,或移請外館人員進行查證,若被證實為假的陰性證明,屆時必定會嚴懲。另外,周志浩補充,航空公司先行收集各乘客的陰性證明後,入境後交由指揮中心進行抽檢,若發現不妥或有疑慮會請外館進行調查。
針對媒體追問詳細操作過程,副指揮官陳宗彥解釋,由於航空公司先前就針對外籍人士入台有相關經驗,因此對其資料應載有包含相關資料與證明機構都相當清楚,因此對外站已有一段時間的運行。陳宗彥強調,若有疑慮就會移請外館人員調查,呼籲民眾一定要至合法的機構進行檢測,不然可會涉《傳染病防治法》及《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