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1 05:58 臺北時間

秋冬專案今啟動 8類場所須戴口罩、入境新制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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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秋冬專案今日啟動,民眾於八大類場所須配戴口罩;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本刊資料照)
秋冬專案今日啟動,民眾於八大類場所須配戴口罩;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本刊資料照)
因應全球武漢肺炎(亦稱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我國今(12月1日)起正式啟動秋冬防疫專案,包含邊境管制、社區防疫、醫療應變共三大面向。入境者須除非特別情況,均持核酸檢驗(PCR)報告,否則將處最高15萬罰鍰;國人凡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等8大類場所須戴口罩,否則最高將罰1.5萬元。
自12月1日起,入境我國機場或經我國機場轉機的旅客,均應檢附「表訂登機時間前3日(工作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指揮中心提供)

邊境管制:入境者登機前須出示3天前陰性報告

入境我國機場或經我國機場轉機的旅客,不論為本國籍或外國籍、來台目的,均應檢附「表訂登機時間前3日(工作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始可登機來台。
  • 如有以下情況,可主動切結書可免於罰鍰:
  1. 緊急協處:例如奔喪(限二親等以內)、探視重病親屬(限二親等以內)、緊急就醫專案等,請旅客於航空公司報到(check in)時主動切結及檢附佐證文件(死亡證明書、病危通知書、診斷證明書等),並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須自費接受採檢。
  2. 來自無法自費篩檢國家:包括大洋洲(吐瓦魯國、紐埃、斐濟及東加)等;請旅客於航空公司報到時主動切結,並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須自費接受採檢。
  3. 部會專案經指揮中心同意:如必要且短期公務商務行程,並於境外採取適當防疫措施,請旅客於航空公司報到時主動切結及檢附經報准等佐證文件,並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依專案核定之防疫檢疫措施辦理。
  4. 特殊情況阻礙國人返台:諸如某些國家雖可做核酸檢驗,卻須排隊很久,或報告取得時間不穩定,提出文件證明非刻意避免檢驗並主動切結,入境後自費採檢可不罰;但未提報告又無證明文件或不願切結者,以及事後研判無正當理由,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罰1萬至15萬元。
指揮中心昨日召開臨時記者會,補充無法持有陰性報告者,可說明原因並簽切結就可入境。(指揮中心提供)
  • 相關措施補充:
  1. 檢驗報告應為英文、中文或中英對照版本,正本、影本或電子報告書皆可,內容須包含:登機者護照姓名、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採檢日、報告日、疾病名稱、檢驗方法、判讀結果。
  2. 檢驗報告涉嫌造假或不實:《傳染病防治法》58條,可罰1萬至15萬元,故意拿偽造報告也會涉及偽造文書的刑責;民眾若發現相關情況,亦可向指揮中心檢舉。
  3. 若仍有問題或想知更清楚內容,可至疾管署官網─邊境檢疫查詢
自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8大類場所應配戴口罩,違者經勸導不聽,可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指揮中心提供)

社區防疫:8大類場所須戴口罩

為降低呼吸道傳染病的感染與傳播,及避免過度耗用醫療資源,自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8大類場所應配戴口罩,違者經勸導不聽,可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 8大類場所包含以下:
  1. 醫療照護:醫院、診所、捐血中心、護理之家、長照安養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榮譽國民之家、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及安置教養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
  2. 公共運輸:高鐵、台鐵、捷運、輕軌、國道及公路客運、市區公車、計程車、海空運航班(包含車廂、船機艙與車站、乘船處、機場)。
  3. 生活消費:旅館、購物中心、百貨商場、室內零售市場及商店、超級市場、展覽場、傢俱展示販售場、藥局、藥品及醫療器材零售商、藥粧店等。
  4. 教育學習: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K書中心、社會教育館、科學教育館、圖書館等。
  5. 觀展觀賽:戲院、電影院、集會堂、體育館、活動中心、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音樂廳、表演廳、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遊樂園、兒童遊戲場等。
  6. 休閒娛樂:郵輪、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MTV、KTV、理容院、指壓按摩場所、三溫暖、運動健身場所、遊藝場所、資訊休閒場所等。
  7. 宗教祭祀:寺院、宮廟、教堂(教會)、殯葬設施等。
  8. 洽公機關:銀行、證券期貨商、保險公司、郵局、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電信公司、有線電視公司、各級政府機關與相關服務場所等。
秋冬專案規定進入8大類場所應配戴口罩。(翻攝自衛福部官網)
  • 相關措施補充:
  1. 如在上述場所內有飲食需求,在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情況下,可在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並盡量不要交談。
  2. 前往健身房、游泳池、三溫暖或溫泉等場所,民眾於活動前應戴上口罩,活動時可取下但應盡量與他人保持社交距離。
  3. 學校教室、幼兒園、安親班、補習班等場所多為特定人士,不須強制佩戴口罩。
醫療應變方面,指揮中心研擬4大措施。(指揮中心提供)

醫療應變:醫療院所強通報採檢

指揮中心研擬4大措施,包括醫療院所落實法定傳染病通報義務、訂定「加強門診與急診社區感染肺炎病人篩檢」「加強住院病人篩檢」及「強化醫療照護人員健康監測」等獎勵通報採檢指標、透過健保系統提醒加強通報採檢、修訂無武漢肺炎相關症狀居家隔離及檢疫者之採檢及相關處理流程。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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