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PO文求救:「想問一下,在同一天,同一地點,在2小時內,在車上抽菸,抽了22根菸,被環保局連續開罰22張,亂丟菸蒂的罰單,請問這樣要繳多少錢啊?真的暈了。」根據這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貼出的22張罰單照,男子於9月底深夜時,在車上吞雲吐霧2個小時,一連抽了22根菸,之後隨手將菸蒂丟棄,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遭到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開罰,且地點皆在高雄市鳳山區八德路附近。
據了解,高雄市環保局藉由設立「檢舉制度」,讓市民可以登錄會員舉發民眾亂丟垃圾等製造環境髒亂的行為,並以蒐證的照片、影片換取獎金。今年截至10月為止,已開出2萬3,418張罰單,累積開罰金額逾3,372萬元,其中民眾檢舉占7成,發出獎金超過600萬元,甚至有檢舉達人因此領取逾42萬元的高額獎金,平均每個月可領4萬多元,收入可觀。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隨地吐痰、檳榔汁、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違反者,可依法告發並處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檢舉人可獲得15%到35%不等的獎金。
網友看了這則PO文紛紛留言,「2小時抽了22根菸?你很焦慮嗎?」「車上有種東西叫煙灰缸」「這個檢舉人賺死」,甚至還有網友計算,平均每5.45454545分鐘就抽一根,謝謝他「貢獻國庫」。也有網友好心解答,表示每張罰單1,200元,22張罰單總計2萬6,400元;更有網友指出,檢舉人的檢舉獎金為1張300元,等於2小時現賺6,600元,讓不少網友羨慕不已,呼喚原PO:「你車牌幾號?我想去跟蹤你(哦不 ⋯ 是保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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