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在法院審理時指出,與傅姓保全迄今結婚2年有餘,蕭女則是管理公司派駐公寓大廈的祕書,依據對話記錄,表示2人從今年5月至8月期間,私下不當交往甚至還發生性行為,嚴重破壞他們的婚姻以及侵害配偶權,對蕭女提出民事損害賠償求償100萬元。
蕭女則在法庭中辯稱,4月因工作認識傅姓保全後,傅男就不斷對她展開追求,還說自己會離婚,一開始只是和他曖昧一下,最後才情不自禁把他當成男朋友看待,進而發生性關係,因此留下「把你當男朋友看,不是那種膚淺的肉體關係」的對話。
法院查看蕭女、傅男人對話記錄發現,對話中「鼻鼻舒服嗎?」「射了還故意吸」「褲子濕濕一直流出來」等對話,還間接證實2人大膽在公司廁所性交的情事,由於對話言詞露骨鹹濕,推定兩人生性關係多次,審酌蕭女財力、侵害程度等,最終判她應賠原配20萬元精神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