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表示,黎智英惡名昭彰,極度危險,卻成為香港以違反國安法罪名逮捕的嫌疑人中首個被保釋的人,實在匪夷所思。香港國安法立法後,如果像黎智英這樣的亂港禍首都可以保釋,還有誰不能保釋?即便如此,反對派又跳出來,污蔑保釋條件「過於苛刻」,這純屬別有用心。一些人被他們迷惑,誤以為保釋條件已足夠嚴格,可以防止潛在風險。這完全是小看了黎智英。
《人民日報》認為,黎智英財力雄厚,關係網密布,無論是藏在家中策劃亂港行動,還是棄保潛逃,都不是難事;另一方面,黎智英是一些外部勢力的重要棋子,反華價值很大,外部勢力也有為其逃港提供方便的動機。由此看來,法官設定的保釋條件幾乎形同虛設,與黎智英對國家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完全不成正比。
最後《人民日報》也指黎智英一案,香港律政司已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要求在等候上訴期間可再度羈押黎智英,期待香港司法機關嚴格落實基本法、香港國安法規定,作出正確選擇。《人民日報》喊話,在中國的土地上,在香港國安法出台之後,像黎智英這樣的叛國亂港分子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