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未來中國出版品申請許可一事,引發外界熱議。文化部長李永得今回應解釋,針對中國出版品許可辦法不合時宜之處,將朝「精準規範、低度管理」原則啟動修法,初步規劃朝明確規範中國共產黨或解放軍所屬的出版品才需申請許可,因為那是宣傳品而不是書籍;若是民間個人或協會的出版品,就不用審查,一律可以免除申請。
李永得補充提到,中國出版品來台銷售或授權發行,目前是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7條規定,授權前行政院新聞局於民國82年(西元1993年)制訂之許可辦法辦理,至今已發布施行近30年,文化部也為此檢討過,法律執行上有相當大的困難、也不合時宜,正準備進行修法。文化部後續將邀集出版公協會、業者等,諮詢各界意見儘速研議修法。
對於這種做法是否會有思想審查的疑慮,李永得再次重申,這絕非思想審查,因中國共產黨出版的是宣傳品而非書籍,只是用書籍的形式包裝。若一個家面臨不友善國家的侵略,不築民主防禦工事,「那麼我很懷疑這個國家、這個政府在做什麼」。而這也是民主防禦機制的體現,避免不具善意的國家利用台灣的民主自由,進行文化侵略,破壞台灣的民主自由,「文化部期盼與大家共同維護台灣最引以為傲的民主自由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