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雲集昨(27日)發表聲明指出,品牌中央工廠在北部及南部各有一家,其中南部工廠的產品,均使用台灣豬,台糖為主要供應商,產品配送至中部以南之店家,故中部以南的店家現場標示使用台灣豬。
至於北部工廠也是以台灣豬為主,但考量到非洲豬瘟等疾病風險,為避免斷貨,必須有第二產地之備援機制,故少量進口符合歐盟法規標準、無萊克多巴胺的丹麥豬肉搭配使用,北部店家都有標示豬肉產地為台灣、丹麥,「絕無不實標示」。
農委會也表示,八方雲集中、南部店家所有產品均使用台灣豬,因此發給中南部店家標章,但因北部分店不是全面採用台灣豬,故沒有發給北部連鎖店台灣豬標章。
日前連鎖滷肉飯店鬍鬚張也被抓包貼有台灣豬標章卻使用西班牙豬,對此,中央畜產會執行長王忠恕表示,鬍鬚張當初申請時有表明部分採用西班牙進口豬,但預估存貨在年底前用罄,才會核發標章。
《食安法》規定,使用進口豬卻張貼台灣豬識別標章,恐涉及標示不實,可處新台幣4萬至400萬元罰鍰,由於目前仍在試行階段,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表示,會輔導未全數採用台灣豬的店家,先不張貼標章,可改使用允許不同肉產地來源的衛福部標示貼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