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理時,吳妻主張已和吳男結婚6年,育有2子,結果姜姓小三在2017年6月以工作的關係接近他的丈夫,被她發現2人的親密對話,姜姓小三長期稱丈夫為「寶貝貝」、「臭寶貝」還一起出遊、安排火車旅遊的對話。
吳妻認為丈夫已經被姜姓小三迷的昏頭轉向,丈夫還說「我要跟寶貝貝結婚,我不要再生了,但要和妳在一起」,姜姓小三則回「可以、簡單」。問丈夫也不否認這段關係,2人的外遇行為造成她身心遭受重大打擊,對2人求償50萬元。
法院審酌對話記錄,認為「我要去抱著妳睡覺,我們的祕密基地」、「我不想背個第三者的罪名到處跑,你也不要笨笨的全招了」、「可以吸小支嗎?」明顯超越一般異性朋友分際,已經侵害吳妻配偶權,審酌雙方年紀、職業收入等,判2人應賠償吳妻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