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鍾筆記中記載往來密切的司法官,最受爭議的還有現任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翁曾在2001年5月赴洪家討論欠巴黎銀行3億元案,此後2人共見面6次,分別於滿福羊肉及神田餐廳等處飲宴。內容鉅細靡遺,翁茂鍾還在記載「大醉不應該」。
由於懲戒法院現正審理石木欽遭監察院彈劾後是否要吐回退休金,以他與翁茂鍾與石木欽關係之緊密,不免有瓜田李下之嫌,之前曾傳出洪佳濱被要求提早退休,但至今他僅自請迴避審理石案,遲遲未有更高道德標準的自清行動,已在法界引發議論。
本刊調查,前檢察官羅榮乾曾任嘉義地檢署檢察長、司法院政風處長及法務部保護司長,筆記本中寫著,他曾在2000年4月帶著翁,陪同當時檢察總長盧仁發赴長榮航空與當時的董事長鄭深池見面,不久後羅又帶翁去找鄭談土地開發投資,2人的好交情可見一斑,羅日前已辦理退休。
另審理過翁茂鍾與巴黎銀行3億元案的最高法院法官池啟明,與台南地院法官蘇義洲,也分別和翁吃過3次及8次飯,池後來還出任大法官。另名最高法院法官顏南全也曾審理過翁茂鍾案件,2人吃過十幾次飯;至於曾審理過翁案的最高法院前庭長林奇福,2人在2001年翁案上訴至最高法院期間也曾見面。
本刊調查,2001年5月30日翁在自己公司3億元案分案前,於熊二餐廳和石木欽及顏南全二位法官見面後,立即與最高法院民庭庭長林奇福見面,6月分案時,很巧合地這案就分給林奇福的民三庭審理,全案在5個月後由現任高等法院院長李彥文任受命法官審理完畢,如願判翁的公司勝訴,免還3億元確定。
此後翁茂鍾與林奇福2人自此成了好友,事後聚會高達15次,2007年翁還曾指派專車接林至高級的「虹頂俱樂部」同歡,知情人士透露,翁茂鍾20多年前透過時任法官的石木欽,認識不少法官及檢察官,一得知有司法官聚會就赴會,甚至搶著付帳,翁從1990年起就利用這種方式拓展司法界的人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