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也宣示,會督導各大學透過學位品保機制,與增設調整系所及招生名額分配連動、促進論文資訊公開、專業遴選口試委員、課責指導教授及系所、協助論文發表前比對、進行學術倫理教育、主動查察論文代寫等措施,積極強化學位論文的品保機制。
教育部透過下列8項措施及提供協助,督導各大學積極強化學位論文的品保機制,內容包括110學年度起,各大學提報碩博士班增設計畫書,須呈現學位論文品保機制,包括學位論文與系所專業性檢核、學術倫理自律規範、學位考試委員符合學位授予法第8條及第10條之資格、學位論文延後公開或不予公開之審核等,如學位論文品保機制未盡完善,教育部將不予同意增設。
另外,大學如有學位論文涉及學術倫理疑義未妥為處理、學術自律機制不良,導致學位論文衍生品保問題、學位論文資訊揭露不足等情事,教育部得據此調減相關系所招生名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教育部會要求各大學對於不公開或延後公開之論文,應有審核機制,並揭露各系所學位論文不公開之比率。
教育部稱,口試委員遴聘原則及人數比率對外應揭露,指導教授因須定期與學生會面討論並觀念指導,一旦學位論文有專業領域不符或違反學術倫理時,指導教授應負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