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中心員工B先生就告訴本刊,金屬中心隸屬經濟部管轄,依慣例,執行長一職均由董事長提名、提交董事會表決後任命,但林秋豐卻是由經濟部高層推薦,經當時的經濟部長核准後,直接指派擔任金屬中心執行長,董事長及董事會事前毫不知情。
B先生指出,金屬中心成立至今近60年,執行長屬於專任職位,但林秋豐最近半年以研習名義任職,屬兼任性質,卻仍高掛執行長頭銜,依照規定,若林要兼任執行長,理應獲得經濟部及董事會同意,但因林屬於違法兼職,為了掩人耳目,竟然還以執行長的權勢要求承辦人員保密,將經濟部及董事會蒙在鼓裡。
除了違法兼職外,林秋豐在金屬中心的作風也引起諸多爭議。B先生說,因為金屬中心為執行長制,幾乎所有事務均需執行長簽核才能執行,執行長手上握有人事任命權、五十萬元以上中大型採購案同意權、管理制度的核定權、各類公文以及合約批示核准權,權力相當大。
不過,林秋豐到任後仍不滿足,還修改獎金發放辦法、變相自肥。過去金屬中心是以盈餘的30%當作獎金,發放給全體員工,執行長領取其中的3%。林就任後卻改為,盈餘只要達到目標值,他除了領取目標值30%中的3%當作獎金,超過目標值的盈餘,直接核發3%給執行長當作「超盈餘目標獎金」。
例如,2018年,金屬中心盈餘1億1,000萬元,盈餘目標8,000萬元,依照原制度計算,執行長盈餘獎金為99萬元,制度修改後,執行長盈餘獎金72萬元,超盈餘目標獎金90萬元,合計162萬元,比原來的制度多了63萬元。B先生透露,林秋豐近2年甚至想壓低目標,以提高其超盈餘目標獎金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