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車禍發生在去年9月26日下午3點,當時賈永婕所駕駛的汽車沿著安和路二段32巷由西往東行開去,黃姓機車騎士則由安和路二段由北往南,根據行車紀錄器顯示,賈永婕正要駛出安和路口時,黃男見狀閃避不及煞車跌倒,整個人噴飛一圈,導致全身多處擦傷。
大安交通分隊指出,車禍發生後,由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員先行到場,當時賈永婕認為有警察到場,於是先行離開,但是當承辦的交通分隊警員抵達事故現場,要製作現場事故圖及訪談筆錄時,因當下並未看到賈永婕,才會以肇事逃逸罪嫌送辦。
檢方調查,大安交通分隊指出,該車禍發生後,安和路派出所警員先行到場,當時賈永婕認為有警察到場,於是先行離開,但是當承辦的交通分隊警員抵達事故現場,要製作現場事故圖及訪談筆錄時,因當下並未看到賈永婕,才會以肇事逃逸罪嫌送辦。
最終,檢方則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以及行車記錄器畫面,發現賈永婕不僅人在現場,還就站在騎士和員警旁邊,可能是處理車禍員警不同單位所致,而黃姓騎士也沒有提出任何告訴或求償,因此檢察官以罪證不足,給予賈永婕不起訴處分,還了她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