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9 05:58 臺北時間

【一滴口水揪惡狼2】家長一閃神終生抱撼 惡狼拐童手法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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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男子陳國龍去年在大賣場見不到5歲的小男童落單,趁機拐走後性侵,一審遭判10年。
男子陳國龍去年在大賣場見不到5歲的小男童落單,趁機拐走後性侵,一審遭判10年。
有戀童傾向的陳國龍利用家長一個不留神,火速誘拐小男童,再帶到偏僻處性侵,他的手法不外乎哄騙落單小男童要帶他去找爸媽、一起玩溜滑梯、甚至故意把小男童的鞋子往人煙少的草叢裡丟,再用腳踏車或機車將人載走,遇有不從者,除了出言恐嚇、對被害人甩巴掌,或拿打火機燒燙小男童手臂,藉此逼迫小男童幫他口交。
令人驚訝的是,院方審理時發現,陳嫌在10多年前曾有類似拐童及性侵前科,並遭判刑12年確定,入獄服刑至2017年10月,未料,他出獄2年多就再度犯案,已屬累犯,因此加重其刑,判處10年。
陳嫌2001年到2005年間,在北部地區先後拐騙7名3到7歲的小男童,讓不少家長人心惶惶,警方獲報追查發現,被害人都被一名騎著腳踏車的怪叔叔以玩溜滑梯、找家人等手法,誘騙到廢棄空屋內性侵,由於被害人年紀小,對凶嫌長相或遇害經過,無法完整交代,有些男童更因莫名恐懼而語焉不詳,讓警方偵辦時頗為棘手。
正當警方忙於明查暗訪的時候,陳嫌又在超商物色新獵物,但遭男童媽媽識破,立刻報警逮人。警方一查才知,原來當時北部地區多起男童失蹤及性侵案,都與該嫌有關。
陳國龍犯案地點多選在廢棄空屋或是公園。(示意圖,unsplash提供)
陳嫌被捕後說他沒朋友,也不懂社交應對,寂寞就想找小男孩陪伴。而據法院判決,陳嫌行徑惡劣,早從2001年9月,在夜市拐走一名4歲男童,並用腳踏車載到廢棄空屋口交得逞,隨後將男童丟在公墓,幸好被路人發現。
同年陳嫌見另名四歲男童在住處門前玩耍,佯稱要帶他去玩溜滑梯,誘騙至空屋,以手撫摸男童性器官,並口交得逞;2004年3月,陳嫌又將一名男童騙到空屋,直到男童未穿衣服走出屋外,才被民眾發現報警;同年11月,陳誘騙一名7歲男童到空屋,因男童反抗,陳嫌拿打火機燒男童手臂,男童因受傷而不敢反抗,陳嫌口交得逞。
2005年4月,陳嫌誘騙3歲男童到同處空屋,先對男童甩巴掌後再進行口交。同年9月,陳嫌見6歲男童在社區玩耍,以強拉及硬掐男童脖子方式,騎腳踏車將被害人載到空屋後,揚言「若不聽話,就把你丟進河裡」,隨後對男童口交;隔月,陳嫌見3歲男童在公園玩耍,又以一起玩溜滑梯為由,騎腳踏車將男童載到空屋後口交。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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