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鍾小檔案
- 姓名:翁茂鍾(68歲)
- 學歷:日本名城大學法學碩士
- 炒股:佳和案判1年(易服勞役)、應華案判4月(易科罰金)、怡安案不起訴。
- 爭議案件:怡華公司欠巴黎銀行3億元免賠、銀行員諸慶恩遭判有罪後過世、翁搭高鐵罵列車長被罰1萬元
- 備註: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等司法官的好友
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的27本筆記掀開司法黑幕,不僅拆穿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等多名司法官與當事人不當往來的司法醜聞,還讓「銀行員之死」的冤案浮出檯面,最新的發展是連當初自首偽造本票的佳和財務副總吳仙富,也爆出含恨而死的悲慘下場。
吳仙富扛責 遭迫提早退休
本刊日前接獲全案關鍵人物翁茂鍾財務副總吳仙富家人爆料,指出:「吳仙富也是被害人,被翁茂鍾要求配合演出。」吳仙富於1998年向台南地檢署自首,謊稱1995年間,佳和集團的怡華實業,與巴黎銀行(當時原名百利銀行)進行遠期外匯及選擇權等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給銀行擔保的1千萬美元(折算約新台幣3億元)面額本票,是他盜開的,讓投資失利的怡華公司免還3億元,吳卻因此官司纏身長達11年,甚至還被巴黎銀行求償3億元,最後被迫退休。
巴黎銀行原本持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追債,獲准查封翁茂鍾的公司資產,官司前7個月,翁茂鍾都未主張本票遭偽造,直到與當時擔任法官的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在桃山日本料理餐廳見面商討後,態度突然逆轉,很快的吳仙富就出面自首盜開本票。
巧的是,吳仙富自首案,竟由與翁茂鍾吃飯買股的好友曲鴻煜檢察官承辦,3個月後檢方起訴吳仙富,台南地院承審法官蘇義洲恰巧又是翁的吃飯好友,翁投資之初明明第一期就賺近500萬元,款項進入怡華公司的帳戶,翁並無意見,但後來慘賠近千萬美元就不認帳,還強調自己不知情,但已原諒吳仙富,法官蘇義洲卻採信如此違反常情的說詞,只花3個星期火速判吳仙富2年徒刑、緩刑3年,怡華公司抵押在巴黎銀行的1千萬美元本票(約新台幣3億元)則被當庭沒收。
可議的是,本刊比對翁茂鍾的筆記本,發現吳仙富後續與巴黎銀行的民事訴訟,也是由翁茂鍾與律師討論決定訴訟策略,翁的筆記本清楚記下2005年8月2日,「朱子慶律師處,和李開遠前往和朱子慶討論百利案吳仙富部分是否上訴」,這段內容,似證明吳仙富在攸關自己權益的官司上也不能自主,之後,吳更被逼提早退休。
巴黎銀轉控 要吳賠償3億
只是,吳仙富萬萬沒料到,認罪的後果竟是如此嚴重,他原本以為翁可以幫他搞定一切,但拿不回3億元的巴黎銀行不甘損失,轉而控告吳仙富要求賠償3億元,吳當時已進退失據,若回過頭來說自己自首是假的,很可能罪加一等,得吃上誣告或偽證罪的7年刑責,得真的去坐牢,因此只好摸著鼻子錯下去,繼續與巴黎銀行打官司,當時已得胃癌與前列腺癌的吳,得經常赴日本治療,還要面對官司煎熬。
吳仙富與巴黎銀行纏訟11年後,2009年最高法院認定,巴黎銀行1995年收到吳交付的怡華公司本票抵押時,沒有多打一通電話向公司負責人確認本票真偽,銀行本身有3成的過失,扣除佳和集團已匯給巴黎銀行的100多萬美元,判吳仙富要賠償巴黎銀行488餘萬美元(約新台幣1億5千萬元),怡華公司則完全不用負連帶賠償責任。
誇張的是,做出如此判決的最高法院法官之一顏南全,也是經常與翁吃飯、打高爾夫球及收受襯衫的好友團成員。後來,顏的兒子當兵,還請託翁向軍方喬爽缺,此外,翁之後反過頭來向巴黎銀行求償一億餘元,最後巴黎銀行認輸,則是在高等法院與翁簽字和解。
窮盡所有方法打贏巴黎銀行官司的翁,至此還不願縮手,竟變本加厲向依法追債的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提告,害得諸遭判有罪含冤而死。知情人士指出,當時吳仙富看著翁茂鍾在諸過世後,仍透過司法追殺諸家遺族,要求諸妻與當時8歲與9歲的女兒代諸慶恩賠償5億元。從此吳變得抑鬱寡歡,於2014年4月含恨過世,享壽81歲。
吳仙富的家人告訴本刊,吳是翁茂鍾的叔父輩,二家族都是台南紡織集團創辦人侯雨利的姻親,吳、翁二家共同經營佳和集團也是從事紡織業,吳仙富是佳和集團大股東並為集團的財務副總,後來集團的怡華公司投資慘賠,卻被姪子輩的翁茂鍾要求扛責並自首,吳身為翁的下屬,只好硬著頭皮照做,沒想到不僅成為有罪之身,還遭判賠1億5千萬元確定,導致含恨而亡,如今,隨著監委王美玉、高涌誠提案通過彈劾石木欽後,家屬也燃起希望,至盼全案能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翁接家業後 官司全數脫身
翁茂鍾的佳和集團1990年代相當風光,在第一代經營者翁川配的努力下,公司市值曾攀上250億元高峰,員工人數更高達4千餘人,生產的格子布品質佳,為公司賺進大筆外匯,翁茂鍾是集團第二代,1995年起逐漸接班,推動科技化紡織,也開始跨足建設、證券及食品等產業,在台南官田工業區買下7萬多坪的土地,並成立怡安科技公司,從事通訊電子生產,同時也赴中國上海設廠。
翁茂鍾以第二代之姿接掌佳和集團後,公司賠多賺少,並開始惹上官司,先是與巴黎銀行的3億元債務,接著又捲入佳和及旗下公司應華及怡安3件炒股案,原本集團的其他大股東想趁翁入獄後拔掉他的董事長職務,豈料他的炒股官司也一路過關,應華案原本遭判8年,最後改判4個月,可易科罰金確定;佳和炒股案雖遭判1年,但獲檢察官准予易服勞役,也不必關;怡安案更是直接獲不起訴。
為求官司解套,翁與司法官不當往來全都記錄在他的27冊筆記本中,詳述如何籠絡司法官、軍、警、調及公務員等,往來對象逾200人,除了招待司法官等公務人員吃飯打球、協助石木欽等人買股大賺5千萬元,逢年過節還會送袖口繡有姓名的特製襯衫或補品給對方維繫情誼,誇張的是,司法官及好友的兒子當兵想占爽缺、想讀明星小學,或警界想升官,翁也可幫忙搞定。
佳和集團
- 母公司:佳和實業(資本額70億元)
- 創辦人:翁川配
- 董事長:翁茂鍾(第二代)
- 主要產品:紡織、口罩、科技廠辦
- 投資:佳園建設、得思康資訊、怡晉、怡華、樸樸創意、佳興投資
- 客戶:Timberland、Emporio Armani、UA、H&M、adidas、JAGUAR、LAND ROVER等
- 備註:第三代翁偉翔任副總
司法院懲處 基層大失所望
儘管指證歷歷,沒想到司法院的調查報告卻令基層司法官感到失望。司法院日前公布20人懲處名單,有關現任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部分,翁在筆記本中提到見面3次,並曾前往洪家討論案情,洪也有收襯衫,司法院卻准他緊急在3月2日退休。
另曾3次與翁吃飯的前大法官池啟明,則是銀行員之死案的最高法院受命法官,竟未列入20人調查名單;此外,銀行員之死的民事案2009年在高等法院審理時,依翁的筆記本記載,他曾在宣判前1個月,與當時的高院院長黃水通在北海漁村餐廳吃飯,且從2006年至2010年間,也多次寄贈襯衫給黃,司法院卻未將他列入20人調查名單。
知情人士指出,因時效問題,目前恐難以追究不具公務人員身分的翁茂鍾刑責,但相關涉案的司法官是否有濫權追訴、枉法裁判及貪汙收賄刑責,追訴時效仍在,能否有助全案早日水落石出,還給被害人公道,並挽救低迷的司法官士氣與司法公信力,有賴司法院與法務部共同努力。
面對基層法官與法界的怒火,司法院長許宗力日前發表公開信表示,要全面調查石木欽案,預訂4月20日公布結果,法務部也宣布翁茂鍾的3件炒股案及銀行員之死事件要同時重啟偵辦,如今,加上吳仙富家人的爆料,更加印證「銀行員之死」是翁茂鍾與「石木欽們」精心布下的局。
翁罵X你娘 硬拗是口頭禪
但翁的囂張行徑不僅顯露在司法案件上,2015年間他搭高鐵持自由座車票要搭商務艙,被要求補票475元,竟以「X你娘」怒罵列車長,列車長提告後,翁找來12位證人寫保證書,要向法官說明「X你娘」是他的口頭禪而非要罵人,證人中有醫生、有高階公務員、也有教授,可見翁的人脈之廣,所幸法官並不採信,還是判他有罪,罰1萬元定讞。
翁茂鍾在高鐵事件後形象嚴重受損,佳和集團開始由第三代翁偉翔接班,目前官網也打出國際知名的Timberland、Emporio Armani、UA、H&M、adidas等服裝品牌都是佳和集團(CHIA HER)的客戶,就連JAGUAR、LAND ROVER等汽車公司都有使用佳和的產品,近來該集團也再度轉型,要將原本的土地資產,開發成「南科黑金剛智慧園區」出售,去年並開始生產防疫口罩,但集團仍持續虧損。
但不論翁茂鍾如何改造形象,或改變公司的經營策略,他的名字已成為司法醜聞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