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國際科表示,美國在台協會去年審核赴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簡稱ESTA系統),發現台美兩地疑有集團幕後媒介多名台籍女子,前往美國從事色情工作,於是啟動「台美共同預防及打擊重大犯罪機制」(PCSC)共同偵辦。
警方經數月蒐證,發現有不肖份子利用赴美90天的商務、觀光免簽證模式,從事非法色情工作,於過年前在台北市萬華區拘提31歲的林姓女主嫌和陳姓、林姓等2名男性共犯,並查扣2輛跑車,成功破獲此國際色情媒介集團。
刑事局國際科指出,林女、陳男、林男等3人,涉嫌在2018年至2020年間,以赴美高薪工作為號召,在各大社群媒體中,刊登廣告招攬女子前往非法工作,經美國邊境保護局攔查多名台籍女子查獲相關事證,並由美國在台協會轉報相關情資給刑事局,進而破獲,且至少有50名台女從事賣淫行為。
警方調查,林姓女主嫌委由陳、林2人在臉書等社群進行招募,吸引許多台籍正妹到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地進行伴遊、賣淫。從賣淫集團的臉書專頁,集團提供高級住宅區食宿,再由當地馬伕運送到飯店等處進行性交易,一次400美元(約合新台幣1萬2,000元)起跳,伴遊過夜要價1,500美元起(約合新台幣4萬5,000元),當日結清薪資加小費,集團抽成4成費用。
林女等人要求賣淫女子上班「穿著性感睡衣」,一個月約可賺台幣120萬元。她在警訊時坦承,教導這些賣淫女面對美國官員入境訊問時,一律稱來「探親、訪友」,這些女子都是自願,未逼迫她們性交易;目前因疫情關係,以時薪1,000至2,000元代價改作國內飯局、傳播。台北地檢署複訊後,分別以5至15萬元將林女等3人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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