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妻2009年結婚時,找了高中同學兼閨蜜的江女當伴娘,沒想到多年後,伴娘居然爬上新郎的床上。由於去年7月,詹妻開始察覺丈夫行為有異,於是調閱行車記錄器,赫然發現丈夫與連女有許多鹹濕、曖昧的對話。
例如,詹男說:「那邊等一下妳弄一弄,它就硬了」,過一會兒,連女則說「幫你按摩、幫你按摩奶奶跟鳥鳥」「幹麻摸我的內褲」,兩人還互相稱呼「北鼻、Darling」;另有一次,連女對詹男說:「騙人雞雞會斷掉喔」詹男回以:「就不要拿雞雞當賭注啊」,類似在車上調情、挑逗的話語,被錄下不少,詹妻據以提告,主張連女侵犯其配偶權,求償100萬元。
新北地院審理時,連女否認與詹男發生性行為,她供稱,兩人因為熟識,開玩笑比較肆無忌憚,尺度較寬,但無挑逗調情之意,例如「按摩奶奶跟鳥鳥」等語,是在討論健康檢查,至於「軟硬」則是指耳朵骨頭的硬度,這些話語都是朋友之間的打鬧、玩笑而已。
這些鬼扯的話,法官當然不予採信,判決書指出,兩人討論「軟硬」或許是在比較耳朵的軟硬程度,但按摩「奶奶跟鳥鳥」則明顯具有性暗示的味道;此外,連女明知詹男已婚,還稱呼對方「北鼻」或其他相互調情的對話內容,兩人還被詹妻發現有親吻、連續數日溫馨接送,過夜姦宿等親密行為,足以侵害江女配偶權,因此判賠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