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雲凱拿出土地登記謄本說,依地政事務所登載,「陳平段0731-5」的地目是「水」,也就是農田水利會的灌溉溝渠。張指著他家的地說:「如果謄本是對的,我們現在就是站在水溝裡,按照1977年的測量結果,我家後半部一半是水溝,一半是台糖土地,他們就是據此要求拆屋還地。」
「不過,現地狀況不是這樣啊!我也不是站在水溝裡接受你的採訪,這麼明顯的事實,只要肯來現場看一下就知道,但過去的法官只看卷宗審案,好不容易遇到一位願意實地會勘的好法官,地政官員又不甩,我真的不曉得怎麼辦!」張雲凱無奈地說。
張雲凱的第二個證據是「地籍調查表」。他解釋,所謂地籍調查表,就是土地所有權與界址的變動紀錄,這50年來,歷任農田水利會會長、台糖主事者都有蓋章,但地籍調查表完全沒提到張家的房子。
換句話說,過去這麼多年來,農田水利會與台糖都不認為他們擁有的土地被張家占據,而是1977年重測之後,像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讓台糖與農田水利會有了依據,主張土地被侵占。張雲凱強調,只要把新舊地籍圖拿來比對,再核對地籍調查表,就可以了解問題出在有爭議的重測,但地政官員拒絕審查這些基本資料,一口咬定1977年的重測是唯一依據。
第三個證據,是內政部地政司「圖資便民系統」裡的「公示地籍圖」。張雲凱拿出彩色影印的地圖說:「這條農田水利會的灌溉溝渠,從西屯區一直流,流到被登記為陳平段0731-0005的地號時,突然接不上。這是1/20000的地圖,比較不明顯,但換算一下,地圖上這1厘米的差距,大約是8公尺。」
張雲凱強調:「如果將比例尺1/5000的新舊地籍圖,用透明膠片套圖的方式比對,會發現整片台糖土地,在靠近我家的地段時,突然往外擴張,這就是土地重新測量後,台糖膨脹的部分。」張雲凱強調,1977年省府是怎麼測的?到底對不對?他不敢妄下結論,他的訴求其實很卑微,就是希望第三公正單位重新測量,而不是拿著40多年前的測量結果「削足適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