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妻指控劉女,明知老闆陳男有家庭,於2020年4月6日、9日、10日和12日,疑在車上發生關係,破壞其婚姻生活之圓滿及幸福,讓她飽受精神折磨,要求劉女賠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劉女則辯稱,她與陳男的鹹濕對話內容,都是開玩笑的,也否認在汽車內發生關係,並說根本不知道陳男已婚,拒絕賠償。
承辦法官調查,劉女在陳男公司任職,陳也在社交軟體放小孩照片,劉女用社交軟體與他聯絡,不可能不知道他有家室。根據陳妻提出通訊軟體和截圖,陳男提及八爪椅時,劉女回說:「喜歡,我沒用過啦不知道阿,不然來訂一下就這麼決定了,沒用過嘛,來用看看加購熱感潤滑液,加購熱感潤滑液你覺得勒,不需要啦,你有我就很濕」。
劉女又說:「你這樣保護我,我好愛你喔,每次孤單的時候你都不在我身邊」等內容,雙方互動顯已超越正常朋友正常往來之情,依陳妻求償,判決劉女給付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