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指控,吳男是朋友介紹認識,因為信任不僅支付妻子的全額學費,還將子女也一併送到他的才藝班學習。未料,去年7月間,妻子的手機響不停,一查竟是在和吳男傳情話,讓他精神飽受打擊,因此求償500萬元。
吳男審理時辯稱是人妻想要離婚,而人夫曾說妻子若有對象願意放手,所以才會幫助人妻製造假象。他進一步解釋自己當時是見人妻有輕生念頭,才會出手相助,但說法未被採信。
法院調查,吳男與人妻情話綿綿,不但稱2人性關係是人生最好的經驗,還說「很希望妳種的草莓被大家看到」,甚至細數2人發生性關係的次數,並說不戴保險套更舒服。此外,2人還有捧臉合照,對話內容還有其他更煽情露骨的內容,所以認定他與人妻正在熱戀,並依侵權情節和經濟狀況判他須賠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