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中國大陸貴州遵義縣,2018年2月6日上午,周姓男子與鄰居苟姓男子在住宅附近的雜貨店相遇,2人愉快地互開玩笑、推鬧,笑聲不斷,然而過了一會兒,苟男突然臉色劇變、倒地不起。
周男起初以為苟男在跟他開玩笑,還對他說了聲「不要裝」,但發現苟男面色發紫、氣若游絲,周男驚覺不妙,隨即逃回家中。待商店老闆發現倒在地上的苟男,再叫來苟男的家屬,苟男早已死亡。
家屬得知苟男死前曾和周男開玩笑,便上門找對方理論,見周男態度強硬,家屬報警處理。警方在徵得家屬同意後進行屍檢,結果顯示,苟男是因冠狀動脈心臟病發致循環呼吸衰竭死亡。警方認為,身為鄰居,周男應該知道苟男患有冠心病,卻與之嬉戲導致病發,最後還見死不救,除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理應承擔刑事責任,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為由將周男拘捕。
不過,在審查案件時,遵義縣檢察院認為,周、苟二人雖為鄰居,但周男並不知道苟男患有冠心病,也不清楚此病的嚴重性,周男的行為不足以導致苟男死亡,而受開玩笑刺激導致苟男死亡的誘因僅為5至10%,因此,檢察院認為,周男的行為不足以構成犯罪,決定不予追究刑責,周男對此只能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經過調解,雙方達成由周男賠償苟男家屬人民幣6萬元(約新台幣26萬元)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