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女與楊男於2019年2月結婚,兩人育有一子,去年七月,她開始劈腿以前的同事葉姓男子,而且經常到汽車旅館做愛。楊男發現,妻子與葉男的Line對話中,有「開房間」「301、505號房間」等語。
而且,徐女暱稱小王「臭流氓」,葉男則叫她「寶貝」,而且她還要葉男提供銀行帳戶給她,轉帳先支付旅館開房間費用。有次,綠帽夫發現兩人對話如下:「葉:我想想要睡哪;徐女:你不是要去上次那間?葉:再想想啊!徐女:想什麼?葉:在想要開雀巢還是上次那間」。
楊男告訴法官,為了撫養一歲多的孩子,他身兼多職,而葉男明知徐女已婚,卻破壞他們家庭關係,與其妻發生性行為,相當惡劣,更讓他身心受創,必需接受身心科治療,因此向葉男求償100萬。
法官調查發現,兩人還有更多曖昧對話。徐女Line小王:「我等等七點要回小孩爸加,週末家庭日」,可見葉男知道徐女已婚,有家庭,卻還逾越朋友份際,與人妻有曖昧、激情對話。包括:「寶貝,愛你、晚安」「鳥巢515」「戶頭傳來,轉房間錢先給你去睡覺」「吸太多顆了,很難消啊」「把你胸口種滿」「你一直用我」「比較想吃你」「愛你」「去驗驗看有的話找認識的幫你拿掉」「不想因為我讓你拿不到監護權」……等。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這對男女交往狀況,已經逾越普通朋友間一般社交行為分際,影響女方家庭的不正常來往行徑,非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範圍,嚴重侵害他人婚姻圓滿、安全狀態,因此判葉男賠償人夫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