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群律師在臉書貼文指出,如果爸爸沒改名過,這時候只好請爸爸出面申請改名為鮭魚,「你叫陳鮭魚,你爸也叫陳鮭魚」,根據姓名條例規定,姓名跟爸爸一樣的,可以申請改名,這個跟前面講的改名3次,是不同條款,所以不受3次限制,兒子就可以改回原本姓名陳小明;爸爸之後再用第2次改名權利,再改回原本姓名,事情就可以解決掉了。
依據《姓名條例》第9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一、同時在一公民營事業機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二、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三、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設立戶籍6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四、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五、被認領、撤銷認領、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六、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
不過《姓名條例》第9條也規定,依前項第六款申請改名,以3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2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改邪鮭正」的方法一出,讓許多網友也突發奇想表示「那也可以現在馬上生,等我的小孩一出生,我就可以正名了!」「全台名字保衛戰,律師已參戰」「如果爸爸也改過了,那就兩人同鮭魚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