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最近接獲爆料,指位於新北市土城區的台北女子看守所,去年開始與一間食品公司合作,並依自主監外作業規定,挑選罪刑輕微或即將獲釋的受刑人,每天早上自行搭計程車前往位於樹林區的工廠工作,傍晚下班後再回所內報到。
女所當時遴選出來的對象,包括吳姓、陳姓及2名李姓受刑人,四女分別因毒品及詐欺罪入監,符合自主監外作業資格,但今年2月25日卻爆發吳姓受刑人私下聯繫男友,與2名李姓受刑人蹺班前往摩鐵開趴的事件。
本刊調查,吳姓受刑人獲准當天深夜12點假釋,即將重獲自由的她,按捺不住喜悅,竟然違規聯繫男友,並邀請其他3名同樣在工廠上班的受刑人一起到附近的摩鐵開趴,陳姓受刑人婉拒,另2名李姓受刑人則開心地與吳共赴摩鐵。
知情人士告訴本刊,該食品公司負責供應新北市許多單位的團膳,因三人擅離職守,導致其他員工工作量大增,於是打電話向台北女子看守所檢舉,由於事關重大,引發所方內部「大地震」,就連原本連續2天在外受訓的戒護科長,也特別返回所內坐鎮處理。
本刊致電矯正署詢問,有關台北女子看守所遭爆有受刑人利用自主監外作業機會出外開趴,並有多名受刑人違規夾帶違禁品入監,女所是否都隱匿未呈報一事,矯正署人員表示,經請女所調查回覆後,皆否認有上述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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