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發生在2019年11月10日,當時參與反年改陳抗的退警黃錫富,趁總統蔡英文至員林跑行程,準備汽笛喇叭,欲攔車陳情;由於黃男是反年改場合的常客,經常有衝到總統座車前攔車鳴笛的舉動,員警被要求嚴陣以待。
結果時任員林分局長的洪文宏,在勤前教育和勤務中均指示同仁,除要求對陳抗者「只要圈圍、不可搶奪」,還稱遇推擠就「順勢跌倒」,直接以現行犯逮捕。導致一名員警摔倒,另名縣警局督察員上前搶汽笛受傷,2人均對黃提告妨害公務。
檢方將黃男起訴,認為員警並非假摔,而是為了保全證據;但法官認為蒐證相當完備,根本沒必要順勢跌倒,不僅受傷風險增加,也逾越執法界線;法官還強調,高層的指示和壓力,已傷害基層員警及執法公信力。
警政署指出,洪的勤教命令,有違警方處理聚眾活動「保障合法、取締非法、防制暴力」的基本原則,傷害警察執法形象至鉅,特別將已陞任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的洪文宏,改調保二總隊非主管職的秘書。
警政署指出,將持續檢討執勤技巧,未來陳抗勤務,務必恪遵法令,兼顧警察自身權益、案件完整性,也保障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與權利。目前該案因彰化地檢署正研議上訴,且黃也向監察院陳情,待全案調查出爐,再研議其他懲處。
本刊調查,50多歲的洪文宏是警大61期畢業、逢甲公共政策研究所碩士,曾任3任縣市分局長後,陞任連江縣督察長,本來預計還可擔任直轄市三線一星督察一職,沒想到卻因法院認證假摔事件被拔官,在警界相當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