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款由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提出的修法草案,去年就曾引發媒體討論,今年1月下旬,涉入國務機要費洗錢案潛逃美國的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在加州舉槍自盡,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曾表態此時是討論國務機要費除罪的時機,財委會召委郭國文當時也曾表態「來案就排」。
今天民進黨中常會中,柯建銘報告時提及,這個修法攸關轉型正義,「該是討論的時候了!」他也強調,無論何時討論國民黨都會反對,今天黨團會邀財委會立委討論明天因應對策。
據轉述,民進黨團幹部下午與財委會立委討論後定調,這次修法不是為誰解套,而是就制度面進行修法,明天會議以不激起朝野衝突為原則。
國民黨團下午也發出動員令,要求財委會立委、黨團幹部及不分區立委明天都要到財委會開會。
《會計法》主管機關主計總處針對修法提出的報告今已送到立法院,主計總處表示,國務機要經費是指國家元首行使職權有關費用,包括國內外訪視、犒賞、獎助、慰問、接待、贈禮及其他相關經費。且總統府自1949年起就編有國務機要經費,至今歸屬於業務費項下之「機要費」。
主計總處指出,因國務機要經費性質特殊,2003年起總統府訂定「總統府執行國務機要經費作業規定」,使相關費用更公開、透明化,且報支程序已回歸《會計法》、《審計法》等規定辦理,目前運作順暢、並無窒礙。主計總處還指,國務機要費是否該比照2011年的特別費除罪,「宜請各位委員視前述國務機要經費沿革綜合考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