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單純的內視鏡檢查,引發敗血症!家屬在王婦再度送回台中榮總,才得知引發王婦敗血症的原因,竟是她口中所謂的「彈簧」(支架)。原來廖苡君醫師替王婦進行內視鏡手術時,擅自在她的肝臟及膽管間裝上支架,家屬完全不知情,也未簽署支架手術同意書。
阿文憤怒地說:「這次住院後,院方不斷誘導,希望我們將母親帶回家,甚至發出4次病危通知,告訴我們母親沒救了!我們當然不願出院,去年10月,我媽四肢全部變黑,左腿甚至腐爛、發臭,為防止細菌隨血液擴散全身,醫師原本打算將我媽四肢都截斷,經我們苦苦哀求,最後截掉左大腿,但5月30日再度病發,這回連右腿也截了。」
離譜的是,當初為了醫治王婦肝臟的水泡,家屬才同意做內視鏡,最後卻是在她2度住院,醫院發出第2次病危通知、進行搶救時,醫師「順便」做外引流管,處理掉水泡問題,這讓阿文氣得大罵:「廖苡君一開始這樣弄不就好了嗎?幹嘛要瞞著我們裝支架!」
事後,台中榮總找了不同科的醫師會診,並對家屬說明,外科醫師羅少喬與另一位吳姓醫師告訴家屬,如果水泡是良性,其實「打開來抽一抽」就好了,如果變成惡性腫瘤,至少得切掉2/3的肝臟,甚至要做肝臟移植手術,吳姓醫師更直言,支架手術過程中,若不慎弄破水泡,有可能讓惡性腫瘤擴散。
換句話說,如果是良性水泡,根本不用裝支架,如果是惡性腫瘤,裝支架也沒意義,既然做了侵入性的內視鏡檢查,廖苡君應該做的,是抽取水泡附近的組織進行檢驗,再擬定後續治療計畫,而不是裝不必要的支架。
王婦家屬的委任律師張家榛指出,其實榮總肝膽腸胃科「衛教園地」網頁的資料也提到,內視鏡手術出現併發症的機率是1%,但支架放置術的併發症風險高達7到27%,廖苡君術前並未告知家屬相關風險,出事後才說:「這是一整套的,是必要性處置,不會特別問過家屬。」
律師認為,廖的行為違反醫療常規,有重大疏失,已為王婦提出過失致重傷害的刑事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