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蕭姓皮膚科美魔女醫師身材傲人,10年前曾代言廣告看板,姣好身材看不出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她的另一半、年約5旬的王男是耳鼻喉科醫師,當年受訪時兩人看似鶼鰈情深;但恩愛夫妻只是表面。判決書指出,兩人1997年結婚,10年前王姓醫師被發現疑似有外遇,當時那簽下切結書,承認若再犯,願意將所有財產轉移蕭姓妻子。
近幾年,王姓丈夫老毛病又犯了!蕭姓女醫師說,2020年,丈夫將李姓人妻患者帶回家中做愛,當場被她撞見,蕭女認為其配偶權遭到侵犯,怒向台南地院提告,並求償1,000萬。
合議庭審理時,王姓醫師與李女都承認偷情,侵犯蕭女配偶權,但認為1,000萬的損害賠償金額太高。法官認為,原告在自己家裡撞見丈夫外遇姦情,精神備受煎熬,原告丈夫王姓醫師,未負婚姻關係的忠誠義務,嚴重破壞配偶的親密關係,有妨害婚姻存續之可能,但審酌雙方社經地位,因原告蕭女與丈夫都是醫師,而李女只是家庭主婦,因此判王醫師與小三李女,連帶賠償250萬給蕭姓女醫師。
除了李女,王醫師還劈腿另外一名許姓人妻患者,而許女明知道王醫師已婚,卻數度在她家與王發生性關係,而蕭女則拍攝到丈夫與小三各自開車到許女住處前方,丈夫摟著許女的腰部,親密進入對方住處。
全案審訊時,兩人均承認婚外情,並表示悔意,但同樣對求償金額有意見。王姓丈夫舉市府前衛生局長的外遇官司為例,一審也僅判賠50萬,顯然千萬求償太高。而王、許通姦案,法官審酌3人社經地位及收入,蕭女配偶權遭侵害、與她所受精神創傷之程度;以及原告與被告王姓丈夫婚姻中長期齟齬,互相指責等情形,判決王姓醫師與許姓小三,應賠償蕭女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