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提告主張,當初為了讓丈夫開公司創業,用自己的名義跟銀行貸款400萬元,夫妻關係看似鶼鰈情深,2018年人妻卻意外在丈夫行車紀錄器中,發現他載弟媳婷婷(化名)到汽車旅館開房間,第1次2人「休息」2小時後離開,第2次則為同年12月中,這次老公不僅特地下車、小跑步到副駕駛座幫弟媳開車門,2人還甜蜜牽手走向摩鐵房內,這次待了4小時。
此事讓人妻心碎,也十分難以跟弟弟開口,不想見到娘家家庭陷入愁雲慘霧的她,沒有把這段「雙重不倫」跟其他人傾訴。然而人妻跟丈夫表示發現他出軌時,一開始丈夫還低聲下氣希望能給自己一次機會,隨後竟惱羞成怒,當著兒子面前動手打人,人妻的頭皮跟臉部都出現傷口。
丈夫被發現外遇後,似乎索性錯下去,邀請婷婷到公司一起工作。人妻看到丈夫與弟媳朝夕相處,逢年過節還要看到弟媳現身家庭聚會,心中不好受卻不能明說,還產生了失眠、憂鬱症等症狀。
丈夫對人妻的控訴也提出辯駁,認為妻子常無故發飆跟自己起爭執打人、也不肯定自己的創業努力,還在自己的車子上裝GPS監視,難忍妻子種種行為才搬出家中;丈夫還提到妻子娘家長期施加精神暴力在弟媳身上,婷婷才找上自己傾訴心中痛苦,雖然他與婷婷的確「情誼較佳」但並非外遇,也解釋上汽車旅館在現代社會早已非只能拿來做「壞壞的事」,2人的本意只是「住宿休息」。
不過丈夫與弟媳的對話仍露餡,台中地院簡易庭勘驗雙方對話後發現,這位丈夫曾傳「好想要妳」的訊息給婷婷,還曾說要陪婷婷去試穿內衣,雙方互動與對話足見關係之親密,因此認為2人確實侵害人妻的配偶權,判人夫應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