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消息經國防部、衛福部疾管署認定為假訊息內容,刑事局電偵大隊會同台北市士林分局著手偵辦,將涉嫌散布不實訊息的51歲張姓男子追查到案,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散布不實訊息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刑事局表示,自5月10日疫情狀況變化迄今,各警察機關已偵處疫情相關假訊息25件,移送5件12人,即時發布新聞澄清說明7件。再次呼籲民眾,對於疫情相關之防治措施及最新發展狀況,應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公布之訊息或聲明為準,民眾如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之疫情資訊時,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切勿任意散播、轉傳,以免觸法,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
刑事局強調,民眾如發現疑似假訊息可先透過「疾管家」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line 訊息查證」等網站查詢,對於未經證實的消息內容切勿張貼或轉傳,避免助長錯誤訊息傳遞,影響國內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