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蔡姓老師從事20餘年美學教育工作,具有西班牙馬德里大學博士候選人資格,曾擔任華梵大學專任教授、台灣藝術大學和台灣師範大學兼任教授及西班牙卡斯提亞拉曼恰大學及阿爾卡拉大學客座教授等職。目前退休擔任2間畫室專任教授,另擔任數班家教班教師。
蔡教授與妻子外遇的事發後,A先生氣憤難耐,直接到蔡家登門理論,當時是蔡的妻子出來應門。A先生向蔡妻告知實情後,蔡妻態度卻異常冷靜,還稱「我也莫可奈何,我還有小孩要養!」「那你可以教我怎麼談離婚嗎?」等語,讓A先生更加怒火中燒,直接向法院提起妨害配偶權訴訟,並向蔡求償280萬元。
案經士林地院民事庭審理,勘驗A先生提供的證據,且被告蔡姓教授出庭也坦承不諱,因此認定蔡姓教授和人妻確有不正當交往,判決蔡需賠償A先生60萬元。
本刊對遭指控與人妻不倫一事致電蔡姓教授,他僅稱:「在忙,不方便。」就匆匆掛上電話;本刊再將問題以簡訊告知蔡,但截稿前無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