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日前函令所屬各地方檢察署對於轄內醫療暴力案件,從嚴從速偵辦,維護醫護人員安全,函令所屬各地方檢察署,對於轄內醫療暴力案件,從嚴從速偵辦。
若被告犯罪情節重大者,向法院聲請羈押;案件偵查終結時,參酌具體個案情節,依醫療法第106條規定,從重求刑。
高檢署說,日前邱姓男子在新北市發造謠傳單遭北檢聲押羈押禁見獲准,此外,士林地檢署針對王姓男子於110年5月8日因在醫院急診室救治期間不耐久候,且不遵守護理師指示,竟在急診室內以言語恫嚇在場護理師及急診醫師,檢方在案發3天後火速起訴並請求法院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
至於另名洪姓男子上月31日,在雙和醫院內持刀砍殺醫護人員,由於洪姓男子仍在戒護治療中,新北地檢署當日即分案偵辦,承辦檢察官亦立即指示司法警察蒐集相關犯罪證據,並以視訊方式訊問相關證人,迅速保全相關犯罪證據。
高檢署再次呼籲民眾切勿任意散播疫情假訊息與對醫護人員施以醫療暴力,以共同維護社會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