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6 13:36 臺北時間

警大研究所榜首發表「打混炫耀文」 警政署下重手記2大過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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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航警局陳姓員警發表「打混炫耀文」遭各界痛批,遭警政署記2大過免職。(翻攝畫面)
航警局陳姓員警發表「打混炫耀文」遭各界痛批,遭警政署記2大過免職。(翻攝畫面)
航警局安檢大隊的陳姓員警,以榜首之姿考取警大公共安全研究所後,在其補習班網站發表錄取心得,內容竟自爆任職7年來「每天打混摸魚」「從未受理任何案件,也無績效」「每天有如退休生活」等謬論,遭網友向航警局檢舉。
雖然他本人立即將文章撤下,並發表道歉文,不過仍遭航警局記過處分,警大也撤銷其複試資格。但警政署於今(16日)表示,陳姓員警的行為嚴重影響警譽,且他連續6年考績乙等,將他記二大過免職,其主管同時被連帶追究考監責任。
警政署表示,任職航警局安檢大隊的陳姓警員,撰寫炫耀、浮誇與工作事實不符之不當言論,經補習班刊登於社群網站一案。經查陳員自2014年畢業後,分發航空警察局服務,迄2019年,連續6年考績評列乙等,歷任幹部均考核評語不佳,工作不力。
警政署指出,陳員撰寫炫耀、浮誇不當言論,雖屬個人行為,但對於航警局全體同仁每日兢兢業業維護國境安全,其浮誇不當言論,已打擊基層士氣,破壞內部團結,至深且巨,且遭致外界觀感不佳,嚴重斲傷警察形象。
警政署表示,航警局原擬議陳員記過一次,調整其他工作單位,再經該局考績委員會核議後,予以陳員一次記2大過免職;警大亦於今(16日)上午召開審查會撤銷其入學資格。至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核予該局安檢大隊大隊長蘇茂智記過一次,調整內勤航空保安科長;隊長吳金龍記過2次改調內勤警務正。
警政署說,除將本案列為案例教育宣導外,並要求各級主管對所屬同仁應嚴管勤教,尤其發現工作、生活散漫,嚴重影響警譽,不適任現職者,應斷然淘汰,爾後若未落實考核再發生類似案件,將從重追究相關主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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