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瓊婷形容三者關係笑說:「燈光師和攝影師像夫妻,兩人相輔相成,要有良好的溝通與磨合。導演則是小三,與攝影師能碰撞出許多火花。」
接拍一部片子前,鍾瓊婷慣常的準備工作是熟讀劇本、勘景,再與攝影師討論。她說:「看劇本和場景時,要知道重點是什麼,並且找到心目中最適合這個地方的樣子,然後塑造出來。不一定要最漂亮,可是要適合。」
她認為,每個人對燈光設計的美感很主觀,而且同一個地方可以做出不同變化,「這是燈光迷人之處,你可以塑造你想要的樣子,而不是冷冰冰的機器而已。」
對燈光的感受因人而異,且在好萊塢,燈光師幾乎聽命於攝影師。若是遇到與她想法不同的攝影師,鍾瓊婷是否有表達空間?
她傾向在討論階段綜合彼此的意見:「攝影師有他的想法,可是執行者是我。如果我可以做得比他想像中更好,他也許會很喜歡。反過來說,也許他對氛圍或形貌的想像與我不同,可是做出來效果不錯,我為什麼不做?」
鍾瓊婷強調,電影是一個組合,每個環節都很重要,從導演、攝影、美術、燈光等,每一項都不能缺少。因此大家在開拍前就要好好討論,每個人都可以表達意見,並且在事前做好溝通,共同完成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