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昌強調,契約和鉅額資金外流全由黃育仁個人決行或指示,且查無任何工作對象,很遺憾黃育仁對於提告內容未能具體解釋說明,只是模糊焦點。
有關高達1.5億元款項流向和內容,聯昌表示,從未在董事會經過討論決議,其他董事無從所悉,更沒有共犯的問題,呼籲黃育仁不要顧左右而言他,牽連無關者。
「這起控訴起源自今年5月接獲員工檢舉,經內部查證,與外部律師討論後,確認黃育仁確實涉有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的重嫌。」聯昌強調,身為上市公司,有必要站出來維護公司和投資大眾權益。
聯昌重申,此次提告與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無關,呼籲黃育仁正視自己錯誤,嚴肅面對司法,不要模糊焦點,別把攸關公司治理、公眾利益的大是大非問題,混淆為個人家庭家族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