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17日下午5點左右,當天穿著短裙女子正要返回板橋區住處,就在拿鑰匙進入租屋處大門的時候,尾隨在他身後多時的康姓男子,佯稱要上樓找朋友,跟女子一起進入樓梯間,沒想到在暗處時突然將女子推倒意圖性侵。
過程中,女子在樓梯間不斷朝康男揮拳、踢腳、尖叫,沒想到康男拿出早就準備好的辣椒水朝被害女子臉部噴灑,眼見女子因為痛楚仍不斷掙扎,康男當下便放棄性侵,僅搶走女子的iPhone 11後騎機車逃逸無蹤。
警方受理女子的報案後發現,此案與2007年土城一件軍人強盜性侵案手法如出一轍,康男曾在2007年服兵役的時候,在土城區尾隨一名17歲高中女生返家,暴行之後強迫女高中生口交、肛交,半小時內共蹂躪對方4次,犯行最後被胞姊撞見,但康男一度架刀控制女高中胞姊,她差點也慘遭狼爪。
警方表示,當時軍事法院依強盜而強制性交罪將康男判刑15年,惡行重大的他服刑12年後,於2019年出獄暫居在中和。警方昨(18日)前往康嫌於中和住處逮人,康嫌到案後雖否認犯案,但經監視器比對多處相符,訊後警方依嫌強盜等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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