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替代役男指出,他今年初到公所服役,發現里長伯、地方人士到公所泡茶、抽菸,也沒戴口罩,不但觸犯《菸害防制法》,更違反防疫相關規定,考量地方文化,他也只是菜鳥替代役,不可能改變什麼,於是忍耐不說話。
到了5月底,中央CDC發布三級警戒,規定室內群聚不得超過5人,必須維持社交距離,必須戴口罩,但這些里長柏、地方有力人士,根本沒在鳥防疫規定,依然5人群聚,脫口罩泡茶抽菸,毫不避忌。
於是蔡男6月3日拍照、錄影片,提出檢舉,但主管機關包庇,7月6日,里長伯們依然在公所群聚,脫口罩抽菸,他上前勸阻,發生齟齬,遭秋後算帳,被記過3次,調職圖書館。
針對蔡姓役男檢舉內容,衛生局指出,蔡男檢舉2次,第一次照片模糊無法辨識,回覆陳情人補充資料,第二次蔡男再遞送資料,該局承辦按程序進行約談,除《菸害防制法》部分,因時值疫情三級警戒,也違反《傳染病防治法》,2種違規將取其重者裁處,因此,可能里長伯與公所官員,會被罰6萬。
公所民政課長蔡向榮指出,蔡姓役男可以檢舉里長們不戴口罩,但沒有權力咆哮里長與公所長官,畢竟,公所是服務機關,別說是里長,對鎮民也只能勸導,不能叫罵咆哮,公所是針對他言行脫序而處罰,目前已經將懲處建議,送縣府民政處裁決。
民政處長陳良駿表示,已經接到公所的懲罰建議書,本週將召開審議委員會,屆時會邀請當事人蔡姓役男、公所人員出席,聽取雙方說詞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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