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法院判決書,外型亮麗、身材姣好的A小姐想到自己遭2名富商性侵之事,仍然控制不住情緒,在記者面前放聲大哭!A小姐說:「這2人對我造成的身心傷害,會成為我一輩子揮之不去的陰影,我至今喪失工作能力,只能活在痛苦當中!」
A女表示,自己是先因工作關係而認識葉男,2人曾短暫交往,後來她發現葉有老婆,於是決定與他分手,但葉卻提及希望能找友人一起來「3P」當分手砲,遭到A女拒絕。
直至2016年的聖誕夜,葉男再度邀約A女,表示因為她口條好、形象佳,要介紹好友郭姓古董商給她認識,看好她可在古董買賣上發揮所長,A女幾經考慮後同意赴約。
當晚8點,A女和葉、郭2人,先前往台北市松山文創園區觀看古董拍賣會,拍賣會結束後,葉、郭再邀請A女到台北市新生北路的一家知名壽司店參加慶功宴;期間葉、郭一再幫A女倒酒,她盛情難卻下陸續喝下高粱酒、威士忌,已有不少醉意。
葉、郭2人隨後再要求A女,一同前往大安區一家酒吧續攤,並提議玩猜拳遊戲,還要輸者必須罰喝酒或「親臉頰、親嘴」,2人直到A女不勝酒力後,才招來計程車,將她載往郭位於台北天母的豪宅。
3人抵達後,郭男又拿出各種酒類和香檳企圖要A女喝下,直到A女當時意識逐漸模糊,2人便開始對她毛手毛腳,A女雖一度奮力反抗,仍遭到他們合力壓制性侵。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