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女對本刊表示,2016年12月26日凌晨3點,葉、郭2人分別以手和身體架住她,不顧她多次大喊「不要」「我要回家」「帶我回家」,強行掰開她雙腿後,分別以手指、性器官對她性侵得逞。
更過分的是,葉、郭2人對A女進行性侵時,還拿起酒杯互相乾杯,更擊掌慶賀,臉上甚至露出「慶祝勝利」般的笑容,絲毫不顧A小姐正遭逢痛苦;到了早上7點,A女已清醒,向葉、郭表達「救我」「我要回家」「帶我回家」等語,但2人卻再度對她強吻、摸胸,並二度性侵得逞。
A女遭葉、郭2人性侵後,身心彷彿被掏空,情緒也陷入不穩,她更擔心染上性病,要求2名富商前往醫院檢驗;郭、葉為了要讓A女不要張揚此事,還約她出來談判,並包「3萬元」醫藥費給A女企圖了事,此後就不再理會她的處境。
A女痛苦萬分,於是打電話給一名女性友人訴苦,友人向她表示:「妳被性侵了!」,要她趕緊赴醫院就診驗傷;醫院的社工也認為A女是性侵被害人,立刻啟動保護機制,並協助她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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