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3 05:58 臺北時間

【噁富商逼女3P 2】2淫狼犯案當下還互擊掌乾杯 事後丟3萬元要她裝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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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A女遭2名富商性侵時,2人還互相乾杯、擊掌慶祝。(畫面經特殊處理)
A女遭2名富商性侵時,2人還互相乾杯、擊掌慶祝。(畫面經特殊處理)
家住台北市的葉姓、郭姓2名富商,遭指控聯手對一名正妹伸出狼爪,以介紹古董買賣生意為由,對該名女子強灌烈酒後,將她帶回住處性侵得逞;2人惡行導致A女身心受創嚴重,至今無法工作,鎮日須靠大量精神藥物支撐。
A女對本刊表示,2016年12月26日凌晨3點,葉、郭2人分別以手和身體架住她,不顧她多次大喊「不要」「我要回家」「帶我回家」,強行掰開她雙腿後,分別以手指、性器官對她性侵得逞。
更過分的是,葉、郭2人對A女進行性侵時,還拿起酒杯互相乾杯,更擊掌慶賀,臉上甚至露出「慶祝勝利」般的笑容,絲毫不顧A小姐正遭逢痛苦;到了早上7點,A女已清醒,向葉、郭表達「救我」「我要回家」「帶我回家」等語,但2人卻再度對她強吻、摸胸,並二度性侵得逞。
A女認為遭2名富商設局性侵,事後傳訊質問對方。
A女遭葉、郭2人性侵後,身心彷彿被掏空,情緒也陷入不穩,她更擔心染上性病,要求2名富商前往醫院檢驗;郭、葉為了要讓A女不要張揚此事,還約她出來談判,並包「3萬元」醫藥費給A女企圖了事,此後就不再理會她的處境。
A女痛苦萬分,於是打電話給一名女性友人訴苦,友人向她表示:「妳被性侵了!」,要她趕緊赴醫院就診驗傷;醫院的社工也認為A女是性侵被害人,立刻啟動保護機制,並協助她向警方報案。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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