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位謝姓民眾向本刊反應,他在上週父親節至板橋一間餐廳消費時,店內一位女客人疑精神狀況不佳,在點了130元的餐點後,至櫃台結帳時不知何故,疑不滿店內的越籍老闆娘身分,竟無端出言辱罵,批評老闆娶越配形同「召妓」,護妻心切的老闆不甘挑釁,忍不住反嗆:「我幹嘛找妓女?是妳是妓女,還是她是妓女?」失控的女子也回嗆:「你娶越南老婆,沒有國格啦。」老闆也不甘示弱回嗆:「國格勒?妳就很有國格!」
據了解,餐廳的越南籍老闆娘,嫁來台灣已約8年,她強調當天絕沒讓對方久等,不明白她為何惡言羞辱,女顧客臨走前還自稱是幫派份子,恐嚇要找人來砸店,並在店外挑釁路人,徒步至附近的7-11便利商店繼續鬧事。由於女子的言論恐已觸犯妨害名譽、誹謗等罪刑,店家坦承最初想報警提告,但因對方已離開,便表明不再追究了,新北市板橋警方則表示,截至目前為止未接獲相關報案。
事發店家位於板橋區德興街,鄰近家樂福超市土城廣明店,當地民眾則為老闆娘抱不平,盛讚店家服務非常親切,餐點也是一流,目睹當天店內糾紛的客人則透露,該名女子疑似精神狀況不佳,她的身分目前也無人知曉。
「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劉韋廷則對此表示:「辱罵他人去越南召妓,這種根本不存在的事實,已構成《刑法》310條的誹謗罪;而三字經、五字經等髒話的謾罵,也會構成《刑法》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呼籲民眾切莫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