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衛生部4日發布公文指出,接種足夠疫苗劑量的旅客及曾感染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並且康復的旅客,若持有接種與康復證明,且出發前72小時的RT-PCR/RT-LAMP檢測結果為陰性,就可以只集中隔離7天再加上7天醫學監測,以「7+7」取代先前「14+14」的規定。
駐越南代表處近日公告,越方已同意,境內正式通過有關COVID-19疫苗接種證書承認指標及適用機制前,台灣的疫苗接種證明可與其他國家證書一樣,暫時適用上述規定,直至未來有新通知為止。
公告內說明, 獲越方採認的台灣疫苗接種證明包括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小黃卡)、英文版診斷證明書(註記疫苗接種紀錄)以及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黃皮書),民眾可以利用上述任一種文件向越南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縮減隔離天數,且毋須辦理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