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豬肉製品透過夾帶在合法肉品中闖關進到台灣,流通到各地的雜貨店,恐怕早已被不少民眾吃下肚。由於非洲豬瘟病毒可能殘留在廚餘內,若帶有病毒的肉品被丟進廚餘而被養豬業者拿去餵食豬隻,將造成豬隻被感染非洲豬瘟的風險,因此各地方縣市針對廚餘養豬做出了嚴格規範。
新北市政府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指出,為了避免廚餘殘留病毒餵飼豬隻造成感染,已立即執行強力防疫雷霆行動專案,由環保局、農業局、動保處兵分三路,於昨(23日)稽查市內130家養豬場,其中以廚餘飼養有84家,飼料餵養46家。
稽查員在萬里區某家飼有15頭豬的養豬場發現,現場有數桶裝有廚餘之廚餘桶,場區設有廚餘烹煮設備,正將廚餘烹煮中,但該業者並未經核准,就違法使用廚餘飼養,將依飼料管理法裁罰3萬元。動保處提醒豬農應合法使用飼料,或豬場應取得許可證才能餵食廚餘,確保防疫安全。
根據規定,養豬場採廚餘飼養時,場內應有高溫蒸煮設備,同時持有環保局核發廚餘再利用檢核登記,並應蒸煮達90度1小時以上時間,才能將非洲豬瘟病毒殺死安心供豬場豬隻食用;動保處已提供紅外線測溫槍,供農民精準掌握烹煮廚餘溫度,動保處與環保局一直聯合稽查,落實廚餘管控,今年1月迄今已累計查核共524場次。
為保護豬隻健康,1名八里區的豬農也說,他們平時就會固定會固定進行豬場環境消毒,配合動保處進行豬隻採血檢驗,每天觀察豬隻的情況,屎用正當來源的廚餘為出,也落實疫情通報。
新北災害應變中心表示,目前包括越南在內,亞洲地區的非洲豬瘟疫情嚴峻,現恐已有含非洲豬瘟病毒的肉製品流入市面,若進入廚餘收集,再餵飼豬隻恐造成嚴重危害。市府呼籲,轄內養豬場的豬隻有任何異狀,應盡速主動通報動保處,民眾也不應該在網路上購買不明來源或疫區的肉品,如有購買相關肉製品應盡速通報繳交動保處進行銷毀,民眾及豬農共同配合政府,一起維護養豬產業及食品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