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警政單位與衛生局、環保局等單位積極查緝,截至昨(25日)已清查超過5,000處;其中高雄市警方23日在一家越南雜貨店,查到約16公斤來自越南的肉製品,送驗後發現「荷葉包肉」含有非洲豬瘟的病毒,老闆娘喊冤表示,是因為懷念家鄉味才會透過臉書購買,他們自己也有吃,強調並不清楚來源,自己也是受害者。
各地查到的違規走私肉製品中,品項包括越南肉鬆、月餅、火腿腸等,根據農委會指出,目前已至少4件肉品送驗後呈現非洲豬瘟病毒的陽性反應;相關單位持續追查下游通路,台中市警方昨依國際郵寄路線循線稽查到一名越南籍男子,對方表示今年7月請越南友人寄送了2罐越南製肉鬆,共700公克,男子說是自己要吃的、並未販賣,警方暫持保留態度,並將肉製品帶回送驗。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嚴正呼籲,請不要從國外違規輸入肉品、不要網購產地不明的肉製品,如收到不明肉品請丟一般垃圾或送交防檢局、動保處,切勿丟入廚餘,以避免流入畜牧場,造成破口。若違規輸入肉品,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罰金,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除了透過警政單位查緝,為了避免含有病毒的走私肉品被當成廚餘餵豬,農委會加強廚餘控管,已要求各地方政府將公開位置的廚餘桶全數清除,以確實管控事業廚餘、家戶廚餘等流向及使用,查獲違規依《飼料管理法》裁處3萬元至300萬元。
目前全台灣約6,400家養豬場,其中獲核准餵飼廚餘的業者約676家,依照規定,要餵食廚餘必須有合格的蒸煮設備,且要將廚餘以90度C蒸煮1小時以上,違者將依《飼料管理法》開罰。
為了要鼓勵民眾檢舉違規餵飼廚餘的養豬業者,農委會內部緊急商議修改辦法,將盡速修改將檢舉獎金上限調整為120萬。根據《中央社》報導,農委會畜牧處預計29日公告上路新的獎勵辦法。
畜牧處說明,目前廚餘使用違規裁罰實況,同一案例第1次開罰3萬元、第2次20萬元、第3次50萬元、第4次100萬元、第5次200萬元、第6次300萬元,獎勵金以罰鍰的20%撥款支出預算給檢舉人當檢舉獎金,同行檢舉加計20%,合計最高40%。但根據現行辦法,檢舉人同一年度自同一主管機關領取的檢舉獎金總額不得超過60萬元。
畜牧處表示,同一案要罰到第5次,檢舉獎金才會超過60萬元,可是養豬業者通常被罰到第2次就會退場了,因此希望29日新的公告上路後,讓全民都能適用最高120萬元的獎金,鼓勵民眾檢舉,一起強化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