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Gym生活健身房」28日於臉書貼文公告:
本公司與新北市主任消保官王治宇建議消費者三途徑維護權利:
- 申請信用卡爭議款:540日內刷卡付費的消費者,可於業者停止服務的120日內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免付賸餘課程之費用。公司同意提供會員上課紀錄及停止營業的說明。
- 參與分配:生活健身房已開放會員登記債權,等公司變賣完健身器材後,依比例退費給消費者。至於消費者可能有個資方面的顧慮,因疫情嚴峻避免群聚,受理信箱線上申請債權程序,資料僅限債權清算使用,無須現場辦理。
- 支付命令:因該公司即將進入解散程序,(團體)訴訟或提出消費爭議申訴可能緩不濟急,建議消費者儘快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在最短時間內取得強制執行名義。
本刊目前掌握,已有不少消費者向各家刷卡銀行提出爭議款申請,目前等待銀行端回應,也有消費者預計採用「支付命令」形式,爭取自身權益。